如果MCN合同中存在模糊条款,导致机构滥用博主的肖像或账号,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5-04-21

内容概要

MCN合同模糊条款引发的纠纷中,当机构滥用博主肖像权或擅自操作账号时,权利人需首先明确法律救济路径。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合同中权利义务不清晰的条款可能因违反公平原则而无效,当事人可主张合同解除权终止合作。同时,针对侵权行为,需系统梳理账号运营记录、肖像使用范围等证据,为民事诉讼或行政投诉提供支撑。此外,平台方作为第三方监管主体,对违规账号的封停处理机制也需纳入维权策略。整体解决方案需兼顾法律条款适用、平台规则执行与侵权责任认定,形成多维度的权利保护框架。

MCN合同模糊条款处理路径

MCN合同条款存在表述模糊、权责界定不清的情形时,博主应优先启动合同条款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对格式条款理解存在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建议通过专业律师对合同中涉及肖像权使用范围账号运营权限等关键条款进行语义分析,明确机构行为的合法性边界。若条款存在明显歧义且机构存在滥用行为,可依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主张合同解除权,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合同文本及侵权证据,要求启动行政审查程序。在此过程中,需同步收集沟通记录收益分成凭证合同原稿等材料,为后续协商或诉讼建立证据链基础。

肖像权滥用如何依法维权

当机构超出书面协议约定范围滥用博主肖像时,权利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主张肖像权保护。首先需固定侵权证据,包括未经授权的商业广告截图、直播录屏及传播范围数据,必要时通过公证保全;其次,向涉事机构发送律师函明确停止侵权要求,若未获回应可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及赔偿损失。同时,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向直播平台或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侵权举证材料,要求介入调查并采取下架内容、限制账号功能等措施。若机构行为涉及虚假宣传或恶意牟利,还可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处罚,形成多重维权压力。

账号侵权责任认定与追责

MCN合同条款模糊的背景下,机构擅自使用博主账号实施侵权行为时,责任认定需围绕过错责任原则展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及《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若机构存在未经授权登录账号、发布违规内容或转移账号收益等行为,且能证明其存在主观过错,则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具体认定标准包括:机构是否超出合同授权范围操作账号、是否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对于追责路径,权利人可结合民事诉讼行政举报双线推进。民事层面,博主可主张机构停止侵害、赔偿账号运营损失及预期收益减损;行政层面,向平台提交账号操作日志、登录IP记录等电子证据,要求依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冻结涉事账号,并向属地网信办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违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机构若存在伪造授权文件、恶意篡改后台数据等情节,可能触发《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面临更高额度的行政处罚。

合同解除权行使法律依据

MCN合同存在模糊条款导致权益受损时,权利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主张合同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若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或存在重大误解,当事人可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同时第五百六十三条明确,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此外,《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要求机构与主播签订合同时须明确权利义务,若肖像权滥用或账号管理条款存在歧义,可视为违反该条款的强制性规定。需注意的是,行使解除权前需通过书面催告、协商程序留存证据,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向法院提交合同纠纷诉讼,确保权利主张的合法性。

平台举报封停账号流程

当发现MCN机构未经授权使用博主账号或存在侵权行为时,平台举报是阻止损害扩大的关键步骤。首先需在对应平台的举报入口(通常位于账号设置或客服中心页面)提交侵权举证材料,包括合同条款截图、账号操作日志及肖像权滥用证据等原始数据。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平台运营方有义务在收到有效举报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程序。

若平台初步认定存在账号侵权事实,可要求机构提供运营授权证明,同时依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对涉事账号采取临时封停措施。举报人需配合补充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材料或司法文书,以推动平台作出永久封停决定。在此过程中,建议同步保存平台反馈记录及处理进度截图,为后续行政处罚申请或民事诉讼提供完整证据链。

网络直播营销法条适用分析

在处理MCN机构滥用博主肖像权或账号的纠纷时,《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作为专项监管依据,为权益主张提供了明确法律支撑。根据该办法第十七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建立账号分级管理制度,对与用户存在争议的账号采取限流、封禁等措施,这为博主向平台举报侵权账号提供了直接操作路径。同时,第三十一条明确要求机构与主播签订服务协议时,需约定直播内容、账号归属、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若合同存在模糊表述导致权责不清,可援引此条款主张合同效力瑕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结合该办法第二十条关于禁止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的规定,认定机构不当使用账号的行为构成违约或侵权,进而支持博主解除合同或索赔的诉求。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法条的具体适用可能存在裁量差异,需结合案件细节匹配对应条款。

侵权证据收集与保存要点

在遭遇肖像权滥用账号侵权时,系统化保存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关键基础。首先需完整留存原始合同文本及补充协议,对条款表述模糊部分进行重点标注;其次,收集肖像使用证据时,应截取侵权账号的直播回放、短视频内容及商业推广页面,同时通过录屏工具固定动态使用场景。对于账号控制权争议,需及时备份账号后台的登录日志、运营数据变更记录及机构单方操作痕迹,必要时可申请电子数据公证以强化证明效力。

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当事人应注意保存机构超出合同范围的收益分配凭证单方修改账号信息的通知记录等关键材料。涉及多平台侵权时,建议使用带有可信时间戳的存证平台对侵权内容进行固化。在证据链构建过程中,需确保每项材料均能反映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例如通过流量监测工具记录账号异常登录导致的粉丝量波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肖像商业价值评估报告

行政处罚申请与赔偿追偿

当MCN机构因合同模糊条款实施侵权行为时,博主可依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信部门提交行政处罚申请。需准备的证据包括原始合同、侵权事实记录(如未经授权的肖像使用截图、账号操作日志)、经济损失核算材料等。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后,可对涉事机构处以警告、罚款或吊销资质等处罚。

在赔偿追偿层面,除行政处罚外,博主可同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及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机构滥用肖像权或非法控制账号造成的直接损失与预期收益减少,均可纳入索赔范围。值得注意的是,若侵权行为具有持续性,可申请诉前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害,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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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 高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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