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和MCN机构合同里没写肖像权怎么用,之后出问题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5-07-23

内容概要

博主MCN机构的合作合同中,未对肖像权的使用范围、方式和期限作出清晰合同约定时,极易在后续内容推广或商业活动中埋下纠纷隐患。这种法律关系的模糊地带,不仅可能导致博主的肖像被不当使用,也可能使MCN机构面临侵权指控。值得关注的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精神,若合同中对此关键权益缺乏明确界定,法律赋予博主在特定条件下解除合同的权利。然而,权利的行使并非毫无代价,通常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并可能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本篇文章将系统梳理这一核心问题,深入探讨如何避免侵权风险、有效保护博主权益,并为双方未来的合作提供建设性建议,贯穿合同审查、法律依据到实际操作的全过程。

image

博主合同肖像权缺失

博主MCN机构的合作中,合同约定的完整性直接影响双方权益平衡。当合同中未明确肖像权的使用范围、授权方式或商业归属时,博主的个人形象权益极易暴露于风险之中。例如,MCN机构可能在推广活动中未经许可使用博主肖像,导致潜在侵权纠纷或商业利益冲突。这种缺失不仅削弱了博主的控制权,还可能引发后续法律争议,因此合同中细致规定肖像权条款是防范问题的关键基础。

民法典解除合同规定

博主MCN机构签订的合同中,对于肖像权的使用范围、方式等关键条款缺乏明确约定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指引。具体而言,民法典确立了基本原则:如果合同一方认为对方未履行主要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本违约情形,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在合同无明确约定特定事项(如肖像权使用)的情况下,若该事项对实现合同目的构成重大障碍,法律同样赋予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然而,行使解除权并非毫无限制,民法典同时规定了提前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明确指出,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解除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除需提前通知对方

当博主与MCN机构的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肖像权使用条款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解除合同虽可行,但必须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这一步骤旨在给予对方合理的缓冲期,避免合作突然终止带来的运营中断或经济损失。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清晰表达解除意向及依据,例如通过挂号信或电子邮件发送,并确保在合同履行期内提前足够天数完成。同时,未及时通知对方可能被视为违约行为,从而引发额外的赔偿风险,因此博主在执行解除程序时需严格遵守法律要求,以维护双方权益的平衡。

损失赔偿责任分析

合同约定缺失肖像权使用条款的情形下,博主选择解除合同后,损失赔偿责任的分析成为关键环节。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解除方需对MCN机构因合同终止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合理赔偿,例如推广投入、预期收益减少或违约成本等。同时,博主也可能因肖像权滥用风险而面临反向索赔。因此,双方应评估损失范围,涵盖直接财务支出和间接商业机会损失,以明确责任边界并促进公平解决。

避免侵权风险策略

面对合同未明确约定肖像权使用的潜在纠纷,博主应采取主动预防措施以降低法律风险。首先,在合作初期与MCN机构重新协商补充条款,明确界定肖像权的使用范围、授权期限和商业用途,确保合同约定覆盖所有可能场景。其次,定期审查机构对肖像素材的实际使用情况,例如通过社交媒体监控或第三方工具,及时发现并制止越权行为。此外,建立书面沟通记录机制,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整改,避免事态升级。这些策略不仅强化自我保护,还为后续处理争议或解除合同提供有力证据支持。

保护博主权益方法

当合同中对肖像权的使用缺乏明确约定时,博主主动采取行动至关重要。首要步骤是立即与MCN机构沟通,争取签订一份书面补充协议,清晰界定肖像权的具体使用场景、范围、期限及用途限制,例如仅限于特定平台的推广或明确排除某些敏感品类的商业使用。同时,博主应严格限制口头授权,坚持所有授权均以书面形式确认,避免后续举证困难。此外,博主需要密切关注自身肖像被使用的实际状况,一旦发现机构存在超越潜在口头约定或行业惯例的滥用行为,应依据民法典赋予的权利,及时发出书面通知主张权益,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为必要时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做好充分准备。

MCN机构合作建议

鉴于此类纠纷的潜在风险,MCN机构在与博主建立合作关系时,亟需在合同条款设计上更为审慎周全。首要之务是在合同中清晰、详尽地规定肖像权的使用范围、具体场景、使用期限以及可能的授权模式(如独家或非独家),避免任何模糊地带。双方应就博主的姓名、肖像、声音等个人形象元素的商业利用达成书面约定,明确机构在何种情况下、以何种方式可以使用这些权益。其次,合同应包含明确的违约条款及救济措施,一旦发生未经授权的使用或超出约定范围的使用,应规定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与赔偿标准。此外,机构应主动建立规范化的授权流程和内部审核机制,确保所有使用行为均严格遵循合同约定。这不仅有助于规避侵权风险,减少法律纠纷,更能维护合作的稳定性,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博主不想和MCN机构续约,MCN机构却不让博主用自己以前的账号,合理不?
徐律师 高级律师
擅长争议解决业务,提供全方位的深度法律服务,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累计服务超500家,诉讼标的额逾50亿元。
法律百科
主播违约 MCN合同 直播带货 网络侵权 平台责任 传媒版权 博主肖像权 账号归属 网络传播权 主播肖像权 直播打赏 平台监管
法律难题 专业解忧
回复及时,响应迅速
咨询即时响应,高效解决法律难题
专业服务,精准解决
资深律师团队,提供定制化法律方案
一对一服务,隐私保障
专属律师对接,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立即咨询
在线客服
电话咨询
咨询热线: